海口法院判定小米汽车关键条款无效并退还定金
【鹿光网】随着小米汽车销量增长,其售前与交付环节的消费纠纷也同步增多。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购车合同纠纷案裁定,小米汽车部分格式条款无效,并判令小米门店及关联公司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及小米SU7车型的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汽车购买协议》中有关尾款支付及定金不退的格式条款无效,并判令海口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李平(化名)双倍返还1万元定金,同时由小米景明科技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查明,2024年7月,李平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一辆售价31.89万元的SU7 Max,并支付5000元定金。订单确定车辆型号及配置,买卖关系成立。同年10月,双方就“订单有效期360日、可暂缓排产”达成补充约定。然而12月,小米海口公司要求其在7日内支付全部尾款,否则取消订单并不予退还定金。李平拒绝付款后,其订单遭单方面取消。
法院认定门店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情况下支付全款,加重消费者义务并限制其验车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法院援引小米汽车官方此前公开表述“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认为门店做法与官方宣传不一致,削弱消费者合理信赖。法院认为,在消费者未提出排产申请的前提下,门店擅自安排生产并催收尾款,被认定为违约。
近期来自SU7及新款YU7车型的投诉集中指向“尾款支付与车辆交付先后顺序”,部分合同条款被指措辞模糊,导致双方理解不一致。
针对争议,小米汽车客服回应称,由于部分配置订单量大,会提前启动尾款沟通以保障排产节奏,并承诺付款后的车辆将在7至15个工作日内交付。但对于“先验车后付款”的质疑,客服未给出明确答复。
除本案外,小米汽车近期还面临其他法律争议。今年5月,SU7 Ultra车型因4.2万元碳纤维机盖的宣传内容与实际功能不符被消费者指称“虚假宣传”,相关诉讼已于11月20日开庭质证。
尽管纠纷增多,小米汽车仍保持高速增长。公司三季度财报显示,前三季度累计交付量超26万辆,智能电动车业务营收达283亿元,占集团总营收四分之一,毛利率提高至25.5%,单季经营收益首次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