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试点
【鹿光网】中国官方发布文件,部署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防止大规模调整,并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与农村社会稳定。
据新华社周三(3月18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明确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文件提出,在现有承包关系基础上顺延期限,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
根据意见,延包将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实施,不得“推倒重来”或重新分配土地。政策强调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禁止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文件提出,在总体稳定前提下,可进行“小范围调整”,仅限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承包地明显不均且经集体同意的个别情形。同时,延包需按照既定程序推进,包括制定方案、公开公示、民主协商及签订合同等步骤。
在权益保障方面,政策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非成员不得参与。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及入赘人员等群体,要求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避免出现权益“空缺”或重复占有的情况。同时,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权益也将继续受到保护。
针对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户,文件提出通过集体收益分配、就业支持等非土地方式缓解矛盾。对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消亡的承包户,其承包地将依法收回,相关收益按法律规定继承。
文件还对土地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包括限制机动地规模不得超过集体耕地的5%,严格管理新增耕地,并防止土地用途“非农化”或“非粮化”。同时,不鼓励大规模、长期流转土地,以稳定农业生产预期。
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国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加强档案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衔接。现有土地承包证书在新承包期内继续有效,原则上不统一更换,以减少基层负担。
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机制推进试点,并加强风险防控与纠纷调解。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并需定期向中央报告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