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日本和加拿大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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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光网】中国商务部周五(3月13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加拿大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认定原产于日本和加拿大的该产品存在倾销,造成中国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且倾销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自2026年3月14日起,对上述两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调查于2024年9月14日立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全年,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3年。2025年8月12日初裁认定日本和加拿大产品存在倾销并实施临时措施,同时终止对印度产品的调查(因市场份额可忽略)。调查延期至2026年3月14日后作出终裁。

征收税率如下:日本丁基株式会社(Japan Butyl Co., Ltd.)15.0%,其他日本公司30.1%;阿朗新科加拿大有限公司(ARLANXEO Canada Inc.)及其他加拿大公司13.8%。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并据此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

卤化丁基橡胶(氯化或溴化丁基橡胶)主要用于无内胎轮胎气密层、耐热内胎、药用瓶塞、密封材料等,税则号40023910和40023990。

对2025年8月14日至12月13日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税率转为反倾销税,多征部分退还,少征不再补征;12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保证金全额退还。措施实施前进口产品不追溯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