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原产美国正丙醇启动期终复审

【鹿光网】中国商务部宣布,自2025年11月18日起对应自美国进口的正丙醇发起为期一年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并在调查期间继续征收最高达267.4%的反倾销税。复审旨在评估若终止措施,倾销及相关损害是否可能持续或再度发生。

中国商务部周一(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基于国内生产商鲁西化工集团及南京诺奥新材料的申请,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展开期终复审调查。两家企业认为,若取消现行措施,美国正丙醇可能继续或再次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中国自2020年11月起对美国正丙醇征收254.4%至267.4%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涵盖陶氏化学、OQ化学以及其他美国企业。根据公告,在本次复审期间,该税率将继续实施。

商务部表示,经过对申请人资格、产品情况、进口数据及倾销风险等因素的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符合复审立案条件。复审调查的倾销期设定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涵盖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

正丙醇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油墨溶剂、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大环内酯抗生素生产及多类工业化学品制造,也常用于涂料、胶黏剂、化妆品及清洁剂行业。在中国海关税则中,该产品编码为29051210。

根据规定,复审将评估若终止措施,倾销行为及损害是否可能持续。商务部已开放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调查,要求出口商、进口商及国内生产商在公告发布2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调查方式包括问卷、听证、抽样及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须通过信息化平台递交,并按规定处理保密信息。商务部强调,不合作方可能面临依据可获得信息作出不利裁定的后果。

按照《反倾销条例》规定,复审调查需在2026年11月18日前完成。结果将决定未来是否继续对美国正丙醇实施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