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涉嫌欺诈发行及违规披露被公诉
【鹿光网】据《证券时报》消息,周四(7月17日)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多名前高管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案涉及公司连续6年提供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根据金通灵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起诉书显示,被告单位金通灵及被告人季伟(前董事长、总经理)、袁学礼(前财务总监、董秘)、冒鑫鹏(前职工代表监事)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前总经理助理)、冒鑫鹏等6人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查明,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连续6年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中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此外,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
公告显示,被告单位金通灵及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季伟、袁学礼为主犯,应按其参与或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许坤明、冒鑫鹏等为从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在欺诈发行股票罪中如实供述,亦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季伟、袁学礼、冒鑫鹏需数罪并罚。
公开资料显示,金通灵是南通产业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专注于高端装备研发制造。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7亿元,同比下降2.95%;归母净利润亏损13.14亿元,同比扩大160.03%。2025年一季度,公司收入1.21亿元,同比下降67.76%;归母净利润亏损7287.74万元,同比扩大197.51%。
金通灵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