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一审开庭

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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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光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二(6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志明在担任多家银行高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并违法推动贷款发放,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检方指控称,2013年至2023年间,李志明在任湖北银行副行长及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申请、商铺租赁等事项中提供便利,累计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310余万元。其中部分财物虽未实际取得,但已构成犯罪。

更为严重的是,2018年至2020年间,李志明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0462亿余元,最终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请求法院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志明现年63岁,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早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系统工作,后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高管。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李志明担任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推动该行于2019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贵州省第二家上市银行。

2021年初,李志明以“贵州省政府工作安排”为由辞去全部职务。两年后,2023年10月,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调查。紧随其后,2024年5月,贵州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许安也因类似问题被查。

高管接连“落马”对贵州银行经营状况造成影响。据该行年报披露,2021年至2024年,其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从1.15%上升至1.72%。截至2023年底,不良贷款余额达55.68亿元,其中房地产业贷款不良率高达40.39%,风险敞口令人担忧。

不过,在加强风控和风险出清措施后,贵州银行2024年财务表现有所回暖。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达5899.87亿元,同比增长2.2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18亿元、归母净利润37.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6%和3.43%,创下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