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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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光网】中国证监会周五(4月24日)消息,为巩固新“国九条”以来打击财务造假工作成效,近日部署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这是自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34号)以来,证监会组织的第三轮专项行动。

此前两轮行动重点针对空转走单虚假贸易、滥用总额法夸大营收、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粉饰业绩等问题,累计查办各类财务造假案件线索263起(含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7起,罚没款合计33亿余元。紫天科技、东方集团、高鸿股份等重点案件被严肃查处,东方通、立方数科、长药控股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目标,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资者保护衔接,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严密监管发现网络。优化分类监管,加强预警信号常态化监测;强化监管大数据查询和财务舞弊AI大模型应用;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发现中心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

二是落实严惩重罚。坚决执行造假退市、占用资金偿还、退市不免责要求;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三是构筑公司和中介把关防线。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吹哨”,对主动报告造假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是完善综合惩防长效机制。优化执法信息统筹发布,提升威慑效果;推进贯通式一体化执法;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推动代表人诉讼等案例落地;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移送机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推进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