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通报鲁山“亡母被结婚”案调查结果

【鹿光网】河南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周一(3月30日)发布通报,对孙某菲举报母亲赵某去世后被违规办理户籍、身份证和结婚登记等问题作出结论。调查认定赵某品利用职权隐瞒死亡事实,安排他人冒用赵某身份办理证件并登记结婚,但未发现其与赵某会侵占遗产。赵某品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据官方通报,孙某菲母亲赵某2008年12月3日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逝。此前赵某于1997年从鲁山县迁户口至石家庄,1998年与孙某新结婚,1999年生下孙某菲,2000年离婚后孙某菲随母生活。赵某去世时名下有17个银行账户(合计透支3.34万余元)、养老保险,以及石家庄三处不动产,包括一套78.66㎡商品房(欠贷10.16万元)、地下储藏室和一间门面房。

调查显示,2008年12月19日,赵某品(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隐瞒赵某死亡事实,通过时任鲁山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李某安排工作人员徐某某,违规为赵某和孙某菲办理户籍准迁手续。2009年1月13日,赵某品为让女友马某艳冒领养老金,安排马某艳使用本人照片、冒用赵某身份办理身份证;1月25日,两人持相关证件欺骗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担心败露,未实际冒领养老金。2014年3月,赵某品(时任纪工委书记)为赵某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提取养老金余额1.13万余元交给其父。

关于财产处置,2008年12月2日,赵某会申请抚养孙某菲并代管财产,鲁山县公证处到医院进行公证,明确财产用于偿还贷款、医疗等费用,剩余由赵某会代管用于抚养孙某菲。孙某新随后签订放弃抚养权协议。赵某会出售商品房得款35万元,收取门面房租金4.48万元,用于偿还贷款10.16万元、透支欠款2.54万余元、医疗费2.44万元,并为孙某菲购买保险等支出2.5万余元。孙某菲与赵某会对2009年至2019年养育费、珠宝等部分费用存在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调查组称,暂未发现赵某品、赵某会侵占赵某遗产。赵某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办理证件,造成恶劣影响。冒用身份办理身份证、结婚证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已超过追究时效。鲁山县纪委监委给予赵某品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给予时任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人栗某诫勉处理;时任监察室主任李某已去世,不再追究。

此前,孙某菲在网络实名举报称,其在2018年成年后办理遗产继承时,发现母亲2009年有结婚登记记录,公证处终止办理继承公证。孙某菲指称结婚对象为亲舅舅赵某品,女方照片实为其舅妈马某艳,并质疑房产被小姨赵某会出售及遗产处置问题。她曾申请提级调查,强调希望排除地方干扰,确保调查公正,并拒绝私下和解,要求依法追究责任。

平顶山市于3月5日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办理此案,早前鲁山县曾成立县级调查组。通报发布后,相关处分决定已由鲁山县纪委监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