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昊一审获刑十三年
【鹿光网】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昊被控受贿4631万余元,一审获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1月7日)一审公开宣判王昊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昊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4年,被告人王昊利用担任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徐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宿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资质申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63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5年9月10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昊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信息显示,王昊,出生于1965年2月,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他长期在徐州市工作,历任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沛县县委书记,徐州市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7年,王昊任徐州市政协主席,2018年2月任宿迁市代市长,2019年1月任宿迁市市长,2020年12月任宿迁市委书记,2023年1月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至被查。
2024年5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值得注意的是,王昊是第4个落马的中共宿迁市委原书记。此前,曾任宿迁市委书记的仇和、张新实、缪瑞林,已先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