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收购案一审判决:多名被告涉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
【鹿光网】周四(12月11日)晚间,特发信息(SZ000070)公告称,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而引发的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案件,已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多名被告人被认定违法所得需返还,公司表示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影响仍存不确定性。
特发信息公告显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在签订、履行收购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陈传荣合同诈骗所得及未售股票与现金合计约1.45亿元,职务侵占所得276.42万元;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特发信息于2015年以1.9亿元收购深圳东志(后更名特发东智)100%股权。收购前深圳东志2014年营收约4.32亿元、净利润2306万元,但被收购方承诺2015—2020年净利润累计达3.19亿元,高于收购对价。为完成业绩承诺,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跨期调节成本等手段虚增净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对陈传荣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特发信息称,公司为案件被害方,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及未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发信息成立于1988年,主营光通信产业,业务涵盖线缆、智慧服务、融合与物业资产经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1.84亿元,同比下滑10.04%;归母净利润799.61万元,同比增长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