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原副署长孙玉宁被判十三年,受贿5072万余元
【鹿光网】中国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被控受贿5072万余元,一审获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12月10日)一审公开宣判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对被告人孙玉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孙玉宁利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郑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书记、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玉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玉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玉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9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孙玉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孙玉宁,出生于1965年7月,吉林舒兰人。他在海关系统工作多年,2004年任长春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2012年任满洲里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15年任郑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18年任大连海关关长、党组副书记(后为党委副书记)。
2020年10月,孙玉宁升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直至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