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判决MH370部分中国乘客每案获赔290万元
【鹿光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2月5日就马航MH370航班部分中国失联乘客家属索赔案作出一审宣判,判令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被告向8名乘客家属分别赔偿约290万元人民币,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蒙特利尔公约》及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8起MH370航班失联乘客家属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对每案赔偿乘客家属各项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
MH370航班于马来西亚当地时间2014年3月8日凌晨1时22分在飞行途中失联。2015年1月19日,马来西亚政府正式宣布该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法院披露,自2016年起,共有75名中国失联乘客家属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设立搜救基金等,共形成78起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先后组织多轮调解,其中47起案件已在家属与被告协商一致后达成和解并撤诉。
此次宣判的8起案件,相关失联乘客均已依法完成死亡宣告程序,法院据此作出赔偿判决。其余23起案件,由于乘客家属尚未申请宣告死亡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这是MH370事件发生十余年来,中国法院就相关民事索赔纠纷作出的最新一审裁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