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与万达合同纠纷案将开庭审理
【鹿光网】据澎湃新闻报道,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王健林的合同纠纷案将于11月3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案源于双方在长春国际影都项目中的财务纠纷。
根据法院公告,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万骏”)由万科旗下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此次诉讼涉及2019年万科与万达在长春国际影都项目的合作纠纷。
2019年,万达与长春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投资200亿元建设长春国际影都项目,万达负责文旅板块,万科负责住宅板块。2020年,海南万骏通过增资方式持有长春北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15%股份,并先后向万达子公司支付50亿元合作款。然而,2021年6月,万科决定提前终止合作。万达已退还52.4亿元,其中40亿元为本金,12.4亿元为资金使用约两年半的利息。
双方对剩余款项产生分歧。万科主张追索13.8亿元,包括10亿元本金、493万元利息及3.77亿元罚息。万达则认为已支付2.4亿元收益,且因其承担约10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及万科以较低价格取得土地(楼面价约3300元/平方米,相较华润相邻地块5700元/平方米),万科已获16.3亿元优惠。万达称,若再支付13.8亿元,万科两年半的投资回报率将达65%,因此拒绝进一步支付。
2023年6月,万科申请冻结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约19.79亿元股权,冻结期限至2026年6月4日。万达认为冻结金额远超纠纷金额。同年7月,有报道称双方已接近和解,但此次开庭显示纠纷仍未解决。
目前,万科与万达均面临较大债务压力,此案的审理结果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