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多项新规,深化科创板改革,构建“科创成长层”

【鹿光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周日(7月13日)正式发布并施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等多项配套业务规则,旨在落实此前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推动科创板制度体系向更高适配性和更强支持力发展。

根据新发布的《科创成长层指引》,现有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实施之日起统一纳入“科创成长层”,未来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也将在上市之日起即进入该层。该层主要面向技术有重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研发投入高、但暂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在调出机制方面,新老企业将适用不同标准。存量未盈利企业维持原有“首次盈利即调出”的条件,保持政策稳定性;新注册企业则需达到更高的盈利或发展水平后方可调出,以鼓励其加快技术转化和市场拓展。

在投资者门槛方面,个人投资者仍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证券投资经验”的条件,无新增门槛。同时,投资者需在交易前签署专门的风险揭示书,相关股票代码后将加注特殊标识“U”以示区分。

《预先审阅指引》明确提出,关键核心技术企业或具有其他特定敏感属性的科技型企业,可申请在正式申报前进行IPO预先审阅。该机制意在避免企业因过早披露技术信息而影响正常运营,并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以提升审核效率。

审阅将严格参照正式程序进行,但相关材料和过程不对外公开。企业一旦正式申报,将需公开问询及回复文件,以保障信息透明,接受市场监督。

为配合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亦同步发布。企业可自主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作为是否符合市场认可度和成长性要求的参考依据。

认定标准从治理结构、资产规模、诚信记录、过往投资战绩等方面作出细化要求,涵盖私募基金、政府背景基金、链主企业投资平台等类型。要求相关投资机构在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企业3%以上股份或投入资金不低于5亿元,以防突击入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强调,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并不意味着企业自动符合科创属性或可豁免审核,也不会降低审核标准或加快审核速度。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规则发布是落实证监会提出的“1+6”科创板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套“组合拳”,聚焦未盈利企业融资难、信息披露敏感、投资者信任度等核心痛点。新规有望优化制度适配性,提升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能力。

上交所方面表示,将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准备和风险揭示书签署工作,确保相关机制落地平稳有序,为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具包容性、公平性和高效性的资本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