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管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万达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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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光网】据天眼查App显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春远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近日被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事件源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反映出万达商管面临的持续经营与债务压力。

据案件流程信息,万达商管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今年6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157万余元。截至目前,万达商管累计被执行26次,被执行总金额超4.56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万达商管净利润为97.79亿元,同比下降约11.6%;截至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达6140.47亿元,负债总额为2990.3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150.16亿元,显示出较大的债务压力。

为缓解资金压力,万达商管近期出售了旗下48家万达广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5月披露,太盟(珠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高和丰德(北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潘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通过设立合营企业收购万达商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48家目标公司100%股权,涉及北京、广州、成都等39个城市的48座万达广场。交易于5月21日获无条件批准,市场消息称交易金额或达500亿元。

万达商管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约271.6亿元,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张春远,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设计、代理记账及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由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健林等共同持股。面对当前困境,万达商管的后续发展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