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系关联公司被判偿还上海银行逾73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鹿光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两笔借款本金合计73.762亿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40万元,多家宝能系公司及姚振华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银行周一(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其深圳分行于12月26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份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被告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业物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4.772亿元和38.99亿元,以及相应利息、逾期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各20万元。

这两笔借款分别源于2018年9月、10月和12月上海银行深圳分行通过信托渠道向深业物流发放的贷款,总额最初为78亿元,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和2022年。此后借款出现违约,上海银行于2024年9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同时确认上海银行对深业物流及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对宝能置地润泰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财产及其收益享有质权,对深业物流不动产租金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

此外,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一笔34.772亿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及宝能投资对第二笔38.99亿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方履行责任后,可向深业物流追偿。

上海银行表示,此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已按规定将相关授信纳入不良资产并计提减值准备。

深业物流及相关担保方均为宝能集团关联企业,姚振华为实际控制人。近年来,宝能集团面临流动性压力,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和资产处置案件。